4月12日,贵溪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贵溪市花桥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文坊镇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和《关于贵溪市花桥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樟坪畲族乡范围内房屋征收的决定》,标志着花桥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区、淹没区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开始实施。 《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本着依法依规,程序正当、合理补偿、公开公平的原则,结合实际,切实维护了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花桥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工作,在鹰潭、贵溪两级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在全体征迁干部的共同努力和库区移民舍小家顾大局,齐心配合和支持下,已顺利完成了移民安置征收签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19日正式启动签约。
《方案》规定,第一签约结算时间节点自2020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19日止。第二签约结算时间节点自2020年6月20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止。第三签约结算时间节点自2020年6月25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搬迁交付拆除期限为:淹没区一期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在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腾空搬迁并交付征收部门拆除。淹没区一期范围以外的被征收房屋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腾空搬迁并交付征收部门拆除。
应库区移民要求,4月13日部分移民户已开始提前签约,期待提前挑选到自己满意的新房。 来源:贵溪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