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多家省市媒体,公布了我市检察机关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理念,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办理的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分别是:于某非法销售不合格柴油案、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案、左某甲等9人恶势力团伙案、曹某非法集资诈骗案、徐某涉“高额彩礼”故意杀人案、彭某甲等人“划龙舟”寻衅滋事案、毕某某故意伤害案、余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助力“厕所革命”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规范红石开采”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系列案。
这些典型案例的办理无不体现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敢于担当的工作精神以及坚持追求极致的工作作风,也体现了我市检察机关司法理念的转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维。例如,彭某甲等人“划龙舟”寻衅滋事案。一个简单的寻衅滋事案,却通过深入走村入户释法说理、公开审查等方式,以办理个案为牵引,化解了两个村存在了二十多年的历史纠纷。
再比如,曹某非法集资诈骗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案出资人绝大部分都是老年人,而涉案资金大部分都是这些老人的养老钱。办理该案不能仅着眼于追究犯罪嫌疑人曹某的刑事责任,追回老人们被骗的钱也刻不容缓。综合研判分析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一起奔赴安徽省黄山市,成功追回了涉案资金,并一分不少地还到每一个老人手中,让老人们在感受司法刚性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同时,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例如,“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案。市检察机关从一条小学老师的朋友圈中发现该地饮用水浑浊的现实后,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通过发送检察建议和向党委、政府领导呈送调查报告的形式,推动两级政府投入4700多万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市人民检察院院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开展了“厕所革命”专项监督活动,发现了部分公厕直接向信江河排污污染水源、厕所脏乱差等问题,推动行政机关投入资金对公厕改造提升;为充分保护本地红石资源,部署开展了“规范红石开采”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关停非法红石厂166家,通过重新采取招拍挂等程序予以规范。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鹰潭日报社记者 朱烈闯 |